殘殺老房東 港男判無期

殘殺老房東 港男判無期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23歲麥姓香港男子不滿房東催討房租,去年在文化大學旁租屋處接續以拳頭、啞鈴、水果刀攻擊房東致死,犯後裹屍棄置走廊故佈疑陣。士林地院認為,麥患有重度憂鬱症,但作案時判斷力未受影響,以其手段殘忍,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但考量麥智能中下,昨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麥被逮坦承殺人,但辯護律師主張麥男受精神病所苦才犯案,犯後自首應予減刑。精神鑑定報告則顯示,麥雖有幻聽及重度憂鬱症,但犯案時持續攻擊被害人,尚且懂得毀跡滅證,認定麥男行凶未受精神疾病影響。 合議庭認為,麥應負完全刑事責任,不得以精神疾病為減刑主張,痛批麥男不思房東有多次寬延租金之澤而痛下殺手,有與外界隔離的必要,但考量麥男智能、心智狀態與常人不同,犯後也尋求被害人家屬和解,認為罪不致死,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