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鴛鴦被逮想結婚 警:先改過自新再說

毒鴛鴦被逮想結婚 警:先改過自新再說

台中市警局刑大偵六隊破獲毒品案,其中販毒的三十三歲陳姓男子跟四十歲女友落網後向警方表示,曾在新聞上看到嫌犯遭警方查獲之後,到戶政事務所但李登記婚,是否也可以讓他們完成結婚登記?警方勸兩人:應先改過自新,再論人生大事,不要再做亡命鴛鴦。

(張文祿報導)

台中市警局刑大偵六隊兵分兩路前往台中市北屯區及高雄市苓雅區,查獲三十三歲陳姓男子、四十歲林姓女友,以及陳嫌同夥江姓男子及藥腳等六人到案,陳嫌跟女友共同涉嫌販賣及持有、施用海洛因及安非他命。

警方指出,陳嫌及其女友藏身在學區附近的學生出租套房,警方在陳嫌兩人租屋處起出海洛因四包8.02公克、安非他命七包32.24公克及犯罪不法所得新台幣三萬元。

兩人被查獲,沒有互相推諉卸責,都坦承犯行,兩人表現恩愛,落網後互相緊握對方的手,還向警方表示,之前曾在新聞看到嫌犯遭警方查獲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能否讓他們也完成登記?

不過,兩人結婚登記應備妥的相關證件資料都不齊備,且案件仍在偵辦過程,警方勸兩人,應先改過自新,再論人生大事,不要再做亡命鴛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