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之後徵管線費 陳菊出招

氣爆之後徵管線費 陳菊出招

2014年發生的高雄氣爆,現在再掀波瀾。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10日通過《自治條例草案》,要求石化管線所屬公司應該將總公司遷到高雄,否則禁止續用管線。不過,行政院質疑這有違憲之虞,中央和地方關係緊張,一觸即發。

高雄市長陳菊:「從2014年3條路4公里,我們像戰爭的廢墟一樣。」

講到2014年高雄大氣爆,陳菊就忍不住情緒激動,既然和中央討論石化管線權責區分,弄了半天,還是只聞樓梯響,高雄市政府決定自己來,祭出非常手段。市政會議通過《自治條例草案》,要求在高雄的13家石化業者,2016年底前將總公司遷到高雄,如果拒絕,就禁止繼續使用管線。

高雄市長陳菊:「中央的工廠輔導法,到現在還在討論,希望到底是落日條款,到現在都沒有,但是站在高雄市政府的立場,我們市民的安全,我們對於石化管線的管理,我們不能再等待了!我要等到什麼時候?今天發生那麼大的事情,那我們就是承擔。」

內政部長陳威仁:「這個就這個條文來講,我個人看起來,對於「限制」人民設置公司的地點,是可能有違憲。」

陳菊搬出高雄人的安全,但中央卻以違憲打臉,國民黨立委也幫腔,說高雄市政府過度膨脹地方政府權限,強人所難。

立委(國)黃昭順:「那我請問你,雲林要不要設總公司?雲林麥寮要不要設?然後自來水公司都要埋管線啊,這每一個縣市都要設1個總公司,那電力公司是不是每一個地方都設1個總公司?否則我管線都不讓你用,所以我想這個對我們,整個台灣的經濟會有影響。」

高雄市長陳菊:「我們願意跟企業合作,然後大家在這裡很好地站起來,高雄市政府來幫忙,但是你要對這個城市,認同也很重要嘛!你至少要讓這個城市是安全嘛!」

喊話希望企業能跟高雄共存共榮,陳菊這一招,不但要保障高雄人的安全,總公司一旦遷到高雄,也能帶動高雄的就業和發展。(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