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納耗水費 計算公式6月完成

工商時報【記者劉朱松╱台中報導】 全台的自來水水價公式,已規畫將耗水費列為費用之一,經濟部水利署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已達成共識,將於近期啟動合理水價檢討,並於6月底前完成水價計算公式,及詳細項目修正為目標。水利署昨(29)日表示,未來水價合理化後,耗水費將自動融入水價中,並不會有重複課徵的疑慮。 水利署主任祕書賴建信表示,行政院推動徵收耗水費政策,促使大用水者節約用水及增加再生水推動誘因,作為法源的水利法第84條之1修正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在本會期通過,並於2016年開始徵收。 另為因應未來氣候變遷下的缺水、限水風險及高雄地區發展的用水成長,水利署研提節約用水、自來水管線改善漏水、地下水、伏流水、汙水回收再利用、海淡水及高屏大湖等多元開發策略。 對此,水利署副署長賴伯勳表示,高屏大湖目前依環評大會決議,南水局正在辦理工程計畫通盤檢討,並多聽取各界意見和加強與地方政府及民眾溝通工作,以爭取地方政府及多數民眾認同,達成積極推動多元供水方案共識。 水利署表示,耗水費是水價合理化政策,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已協調達成共識。而耗水費的開徵,對大用水戶提高水資源價格,是合理水價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