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的原罪


文/永春都更案不同意戶 王東凱

本月2日柯文哲市長在前往議會質詢前遇到永春自救會的住戶集體陳情,寄望柯市長能幫他們解決不能回家的情況。柯市長在議會中面對洪健益議員的質詢時表示:『這也是台北市的一個恥辱,怎麼會一個現代化首都的城市有一個好像被空襲過的地方擺在那裡,所以這個應該要處理。』彷彿好像是不同意戶造成今日的局面。身為當事人之一,我想藉這個機會,完整呈現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本,永春都更案就是一個單純的協議合建的案子。為了貪圖改建後多分一點,住戶們選擇了不適格的建商擔任實施者,以致於種下日後的爭端。這期間發生了多起暴力衝突,包括:一群黑衣人包圍不同意戶、甚至在人在屋內的情況下開怪手拆房子、破壞水塔使住戶無水可用等暴力迫遷的行為。在文林苑發生的前夕,建商的人得意洋洋的對其中的彭老先生嗆,下一個就拆你家。在武鬥的同時,文鬥也沒有鬆手,幾戶不同意戶收到各種不同的訴訟對待。訴訟多到,彭龍三先生曾說,對方的律師於開庭時甚至忘了這次開庭是在告什麼。試想,這樣的溝通方式是民主社會應有的理性溝通嗎?

我記得在開幹事會的時候,有一位同意戶表示是他建議先拆除部分房子讓案子無法回頭。可以說,現在的廢墟狀況可以說是建商蓄意造成的,故意放在那邊爛等著市府來收拾剩下的人。他甚至表示最好再來一次921,把不同意戶都震垮了,那真是天意。對比同意戶領著租金在外過舒服的日子,在廢墟中苟延殘喘的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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