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爆究責 11高官遭立案偵查

旺報【記者盧素梅╱綜合報導】 天津爆炸事故發生至今已半個月,大陸檢察機關27日公布,11名官員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最高為正廳級的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和天津港集團總裁鄭慶躍;肇事的瑞海國際物流,以及為危險化學品倉庫做安評的天津中濱海盛,共有12人被刑事拘留。 發生在12日的天津爆炸事故,截至27日下午,罹難人數上升至145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員21人,天津港消防人員67人,民警9人,其他人員48人。大陸官方26日公布,先前被查的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已經被免職。 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新華社27日報導,從最高檢獲悉,天津爆炸事故調查中發現,責任單位依次為天津市交通委、天津市安監局、濱海新區安監局、濱海新區國土資源局、天津新港海關、天津港集團。上述單位中共有10名現任和前任官員被檢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第11名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的官員是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他被控的罪名是「濫用職權」。 另外,公安部公布刑事拘留12人,包括瑞海公司董事長于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及負責瑞海安全評審的公司負責人等。仍留醫的瑞海總經理只峰被依法監視居住。 違規發放經營許可證 報導也指出,經調查發現,天津市交通委作為天津港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責任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違規發放經營許可證,對瑞海公司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監管不力;天津市安監局和濱海新區安監局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及時檢查發現和依法查處。 另外,濱海新區國土資源局有關責任人員明知瑞海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倉儲地點違反安全距離規定,未嚴格審查把關,違規批准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儲業務規畫;天津新港海關有關責任人員放縱瑞海公司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天津港集團公司有關責任人員疏於管理,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有效督促糾正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