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筆記本疑遭竊 士官長一審無罪

洪仲丘案審理 洪家人受訪(中央社\資料照片)

陸軍下士洪仲丘被虐死案,相關官司持續在審理中,其中時任陸軍542旅陳姓士官長被控涉嫌在洪死亡後,行李交給家屬前,偷走洪2本筆記本遭起訴。新竹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為由,日前判決陳姓士官長無罪,仍可上訴。

新竹地檢署日前偵辦洪仲丘兩本筆記案疑遭竊案,認定陳姓士官長在民國102年7月間將洪仲丘的二件行李送到台中還給家屬前,涉嫌擅自打開洪的行李,拿走兩本筆記本;經洪父當場點收發現並提告。

洪仲丘的姐姐、現任立委洪慈庸當時就質疑,洪仲丘的黑色筆記本遺失,家屬希望能快速調查,因為裡面不管有做什麼記錄,基本上都是洪仲丘的遺物,家屬希望能歸還遺物,請檢方儘快將遺物找到。

檢方指出,洪仲丘死後,時任劉姓副連長帶著黃姓下士、潘姓上兵到洪的寢室整理遺物,其中洪的黑色筆記本及「成功」隨身筆記本,由潘姓上兵打包裝進背包,後由當時負責該連士官管理及人事科史政業務的陳姓三等士官長,開車與徐姓連長、吳姓輔導長將背包送回洪位於后里家中。

洪仲丘的遺物交給洪仲丘父親點收時,發現背包內並沒有2本筆記本,檢方懷疑是負責駕車的陳姓士官長竊走,依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陳姓士官長否認竊走洪仲丘筆記本,聲稱當時他在等待徐、吳通知期間,雖有將洪的兩袋行李從後車廂取出放在汽車後座,但並未開啟行李,也未看過洪仲丘筆記本。

法官審理認為,軍營內放置洪仲丘2袋行李的寢室並無寢室門或管制,屬開放空間,任何人都可自由進出;洪的行李暫置安官桌附近期間,安官隨時會因公事暫離安官桌,無法排除是否有其他人趁機移動洪仲丘行李,進而行竊之可能性。

至於檢方聲請對陳姓士官長測謊,法院認為測謊鑑定僅在受測者呈現說謊的情緒波動反應,但無法達到百分之百辨識受測者有無說謊之效果,因此判陳姓士官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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