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子瑜是受難者?還是抓耙仔?(管仁健)

洪子瑜是受難者?還是抓耙仔?(管仁健)

新頭殼newtalk 2015.06.26 文/管仁健

如果7月中旬國民黨那些下流的高層不要再使奧步,2016年的台灣總統大選就有意思多了。兩黨候選人都推派歐巴桑級的未婚女性來參選,她們不像傳統女性政客必須依賴父家與夫家的餘蔭,無論誰當選,都將是我們這塊土地上的第一位女總統。

雖然我一看到條仔姊,就會想到當兵時在金門看到的女青年工作大隊或三民主義巡迴教官。不過橋歸橋、路歸路;反對條仔姊的法西斯思維模式是一回事,攻擊她政治受難者父親又是另一回事。6月24日中午條仔姊發出聲明,點名提告辱罵父親的電視談話性節目來賓溫紳妨害名譽。她的聲明是這樣說的:

「我的父親,一生受盡苦難,他生前我來不及盡太多孝道,他身後卻因我的參選,此次再度受到不可思議的凌辱。身為候選人,我早有一切心理準備受盡檢驗,不到必要,我不會輕易提告。因為學法律的我,深知司法資源的珍貴。但此次因為一場選舉事件,我的父親所受之凌辱,已經超越任何民主與人性該容忍的界線。

當年父親大學法律系畢業,卻在牢中遭受囚禁逼供,火燒島坐牢3年又3個月,出獄後從此潦倒一生無業至死,如今竟然因為我的參選再度受到莫名的踐踏凌辱。父親被抓走時我只是2歲的幼女、沒有能力保護他,父親被威脅動刑恐嚇取供時,我懵懂無知、更沒有能力代他受苦,父親坐牢時我仍救不了他。但是父親身後,遭受這種糟蹋屈辱、栽贓冤屈,他含冤九泉之下,絕不會暝目!身為子女,我必須提出法律訴訟,捍衛父親的名譽。

本案被告溫紳、相關節目以及新聞連續辱罵父親數天數夜,許多人問我,為何不立刻提告?自小身教加上多年看盡政治往往剝奪了人性的美好,我曾想等待對方冷靜後或有一絲懺悔。正確的說,我難以置信,任何具備人性及完整人格的人,竟會說出口這些話。

我一直等待致歉,因為我對人性仍有信賴。當然,我失望了,我沒有等到。走到法院的這條路,我比被告還痛苦,因為它代表著那些從來沒有蒙受冤獄、刑求、恐懼的人,心中至今的傲慢。沒有真正受過苦的人,他們並不理解一個政治犯的家庭,如何艱困的度過痛苦的艱辛歷程。真正痛苦的人,往往不提往事,因為太痛了,只能放下:不願回顧。

為了提告,我必須重閱父親牢裡的筆跡,法院判決時的筆錄,33歲正值壯年的父親在法院喊冤、控訴檢方恐嚇以刑求取得自白。那對我,有若一場酷刑。曾經傷心父母逝去的我,此刻只能向上天說:爸爸媽媽,對不起。還有告訴自己,幸好他們已經離開,走了,不需要再親身經歷這一切。我仍相信善良的台灣,我盼望殘忍的言論,到此為止。我盼望。」

另一方面,被告溫紳也同時委請律師王展星,發表聲明指出:「溫紳先生表示:其乃基於善意,針對可受公評之前台糖總經理沈鎮南等人的白色恐怖冤案,以及洪秀柱之先翁洪子瑜先生在該白色恐怖案件之角色,進行合理而適當的評論」。此外對洪秀柱個人的評論,也是針對她多年頗具爭議的問政表現,以及她在國民黨內的角色扮演和重要地位,「基於善意而對身為大眾矚目之公共人物的洪女士進行合理而適當之評論」。因此對於洪秀柱藉由司法爭訟方式來扼殺言論自由的手段,「不足為採」。相信檢察官會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規範精神,予以公正及保障言論自由之不起訴處分。

到底條仔姊的父親洪子瑜,是如她在中常會時所說的政治受難者?還是如溫紳在政論節目質疑,沈鎮南是被「抓耙仔」洪子瑜咬出而害死?前些時候我上談話性節目時,也有工作人員與其他來賓私下問我。但這件事三言兩語說不清,「台糖沈鎮南叛亂案」在白色恐怖時期算是個「大案」,不但已有學者專題研究,相關原始資料如筆錄、判決書等也都已詳列在書中。

溫紳在節目中推斷洪子瑜是「抓耙仔」的證據,是洪子瑜一開始被拘押時所寫的自白書;但到軍法審訊中的筆錄,所有人員都翻供,聲明自白書是被恐嚇刑逼虛構而成,尤其洪子瑜更寫了9份報告,訴說自己「在淫威脅迫之下,神智已達糊塗,欲苟全性命,並顧念家中子幼妻弱,聽任擺布,亂寫自白書,牽累同事與朋友甚夥。」洪子瑜是不是「抓耙仔」?不能只看在保安處自白的前半段,移送軍法處已無需刑求逼供的後半段才是重點。

還原事情本末,沈鎮南與洪子瑜都是浙江人。沈鎮南1902年生於上海富商家中,萬和醬園是他們家的祖產。清大畢業後公費留美,先入俄亥俄州立大學化工學系,再入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研習製糖工程,獲碩士學位後再赴德國柏林大學研究甜菜製糖技術。戰後,他以資源委員會專門委員身分來台接收日產,整合各糖廠成立台糖,並任總經理,將台灣、明治、大日本、鹽水港等4大廠改制為4個分公司,穩定了台糖創始初期的基礎。

沈鎮南雖與宋子文交好,但只是個單純的技術官僚,被翁文灝重用,就算勉強歸類是CC派,但在台灣掌權的政學系從陳儀到陳誠,也是照樣器重他。1950年小蔣要獨攬大權,不但在老蔣豢養的鷹犬機關內鬥到腥風血雨,連單純的生產事業也難逃波及。被槍決的台電總經理劉晉鈺與台糖總經理沈鎮南,以及逃過一劫只判7年的台火總經理王哲甫,都是類似的冤案。

1950年代初期的台電糖火叛亂案,與中共來台發展地下組織毫無關聯,純粹就是小蔣要發動鷹犬,在生產事業中殺人立威。沈鎮南的妻子吳璿跟陳誠的妻子譚祥熟稔,但吳璿向陳誠夫婦求救時,只得到「此案係太子主持,不敢說項」的回覆,1951年1月11日就血濺馬場町。

1949年4月,台糖員工福利社經理李基藩被人向監察院控告貪污而辭職,之後雖不起訴,李基藩申請復職卻被駁回。1950年5月憤而向《公論報》投書揭發台糖貪污,保安司令部藉機約談李基藩,將無中生有的貪污案,羅織攀誣為通匪案。鷹犬們從月眉糖廠著手,指導員洪子瑜最先被拘押,最後只判「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而總經理沈鎮南與人事室主任林良桐遭槍決,卲毓秀,雷大效,史國英3人各被判刑10年。

本案除了自白書外,完全沒有其他證據,因此2002年7月民進黨執政時期,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已通過沈案的平反,並發放補償金與恢復名譽。有些人質疑洪子瑜最早被捕,其他人都是死刑到10年徒刑,何以洪子瑜只管訓2年半?條仔姊自稱從小在月眉糖廠,難道洪子瑜被關以後妻兒還有宿舍可住?甚至出獄後還可以繼續在台糖上班?因此推論他是抓耙仔。

但這樣的推論都過於武斷,1950年代初期台灣風雨飄搖,兩蔣鷹犬對奸匪(後來才統稱共匪)真的派來島上發展組織的間諜,反而留了後路做人情,當作未來的保命符。真匪諜沒事,假匪諜就倒楣了。可是假匪諜出獄後,鷹犬機關會因他是抓耙仔才安排工作嗎?也不一定。

鷹犬們很清楚,真匪諜與假匪諜關在一起,假匪諜出獄後生活無著,尤其兒女挨餓時,很可能就鋌而走險,被獄友吸收成了真匪諜。所以就算鷹犬為出獄後的假匪諜安排工作,也只是防範未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台灣新生報》副刊,各種統獨立場迥異的政治犯,都能在此投稿翻譯,甚至成為編制內員工,這跟當初是不是抓耙仔毫無關係的。

反過來說,民進黨以前爆發過的爭議,無論是施明德前妻強調的求饒衣、美麗島事件後呂秀蓮或張俊宏的悔過書,甚至陳菊當郭雨新秘書時第一次被捕時的悔過書、彭明敏第一次被捕時的悔過書等,都是不該有的話題。每個政治犯的思想言行都是慢慢成熟的,首次倉皇被捕毫無經驗,在有經驗的鷹犬威逼哄騙甚至刑求下,失去自由意志後無論寫了什麼,都不該成為日後大家談論的話題,更何況亂世中像洪子瑜這種與政治完全無干的倒楣人。

條仔姊把戒嚴體制下那套殭屍思維,搬到如今的總統大選裡,批判她甚至咒罵她,都是她罪有應得。但她父親當年被鷹犬迫害的遭遇,就不該被拿來說嘴。話說回來,條仔姊要為了父親的名譽與名嘴對簿公堂,也是本末倒置。令尊的悲慘遭遇,最該追究的就是兩蔣父子,以及那些至今仍逍遙法外的鷹犬,條仔姊應與那些兩蔣豢養的人渣劃清界線,否則就不只是認賊作父;昧著良心支持兩蔣,那是在認父作賊啊!洪子瑜九泉之下也難安。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