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綜合治水660億元 地方負擔比例滾動檢討

行政院今天通過「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預計在103年到104年要編列126億元的治水經費,總計6年時間將編列660億元。不過,修訂後的計劃,對於地方的經費分擔比例將採取滾動式檢討,經濟部水利署強調,中央承諾的660億元預算不會減少,不過希望地方能根據財務狀況增加投資。(李人岳報導)

去年8月康芮颱風造成中南部淹水災情,各地方政府要求中央持續編列治水經費。行政院會17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在103到104年的兩年期間,預計編列126億元治水經費。經濟部水利署長楊偉甫表示,全程6年的治水計畫總經費已經由原訂的600億上修為660億元,以每兩年為一期、分三期執行,分別由經濟部、農委會和內政部分別編列,計畫目標、效益和內容也有些微調。

楊偉甫說,經過檢討未來淹水地區已經縮小,因此有關於對地方政府的補助比例,主要治理工程由原先的中央全額負擔,修改為二、三期逐步增加地方的負擔比例,將視當時的財政狀況滾動式調整。不過楊偉甫強調,中央承諾的660億元不會減少,而是希望地方針對應該分擔的經費增加投資。楊偉甫說:『中央補助比例可以考慮縮減,縮減的部分代表的是由地方政府編列更多的預算來配合,但是特別預算660億元的總額部分不會變動,等於是把餅做大了。』

楊偉甫指出,對於治水經費的分配將建立評比機制,針對急迫性、重要性;用地取得多元化;對於跨域加值的財務貢獻等指標,將採取競賽型的評選機制。另外,計畫也納入「洪水分擔」的概念,上游的開發不能增加下游排水流路的負擔,開發時就應該自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