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遭上訴 張花冠表遺憾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23日電)嘉義縣長張花冠涉貪案今天遭嘉義地檢署提起上訴,張花冠聞訊後表示,檢方濫行上訴,徒然浪費司法資源,她深表遺憾。

張花冠被控在民國94至95年擔任立委期間,因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涉嫌收授廠商潘忠豪新台幣3000萬元賄款,遭嘉義地檢署起訴。

案經嘉義地方法院4月3日宣判,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檢方欠缺「被告出賣職務上行為」的證據,因而判決張花冠無罪。

嘉義地檢署今天以張花冠當時身居立委職務,於行使職權時,對於行政機關有實質影響力,且收受廠商金錢,有對價關係,因而提起上訴。

對此,張花冠表示,本案在調查和審理過程中,法院已明確指出起訴缺乏事證,罪證不足;她認為檢察官濫權起訴於先,一審判決無罪後,又濫行上訴於後,徒然浪費司法資源。

張花冠表示,檢察官以「實質影響力」和「收賄」作為上訴理由,然而這些理由都已在調查和法庭辯論過程中,證明她是誠實的,而且檢方罪證不足,對於檢方上訴,她深表遺憾。10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