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遭訴 李沃士批檢草率

中國時報【李金生╱金門報導】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蘇鳳英夫婦涉嫌在一場「帝寶密會」中收受競選大金主100萬元賄款,意圖協助壓低金酒行銷大陸的酒基價格未果,金門地檢署昨偵查終結,將他們2人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李沃士痛批檢方僅憑1位「汙點證人」證詞,即草率起訴,形同「羅織罪名」。 檢方調查,上櫃公司伍豐科技公司董事長徐明哲及海悅廣告公司董事長黃希文,為在金門縣推動博弈公投,在李沃士2009年競選縣長期間,共陸續贊助李沃士約2000餘萬元競選經費。 因博奕在金門推展不易,徐、黃2人又看好金門高粱酒在大陸白酒市場的銷售潛力,即力促金酒公司推出「金門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銷暨總經銷商案」,並與李沃士達成交由他們2人屬意的公司得標承作默契。 徐某為使李沃士願意利用縣長職權壓低售價,邀約李沃士夫婦前往其位於台北市仁愛路3段的「帝寶」社區招待所餐敘,並當場交付100萬元賄款。 由於「高端白酒案」因金酒內部有其他雜音,未進入招標程序,徐、黃2人也未能取得該標案。檢方偵結後,考量徐某犯後坦承犯行並積極配合偵辦,給予緩起訴處分,並要求向公庫支付250萬元;黃某因查無與徐某就行賄有共犯關係證據,檢方也作出不起訴處分。 至於李、徐、黃3人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部分,將另行檢具事證移送監察院。 李沃士昨發聲明指出,「金酒高端白酒案」是為提升金酒品牌、行銷國際市場,提高獲利而推動,對金酒永續發展是一大助力;何況該案因金酒內部沒有共識而未招標執行,如果是他施壓,早就該通過執行,起訴內容根本前後矛盾、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