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二行程、購電動2輪 要把握

為持續補助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環保署昨(二十九)日預告修正「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將補助期間自今年底延長三年至一○八年底,並將採取逐年遞降補助款的早鳥方案,且使用鉛酸電池電動二輪車自明年起與淘汰二行程機車自一○九年起將不再補助,以鼓勵民眾儘早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 環保署空保處說明,二行程機車相較於四行程機車,碳氫化合物(HC)排放量約為十八倍,一氧化碳(CO)排放量約為二倍,污染嚴重。為減少二行程機車之污染排放,環保署透過加嚴標準已促使國內自九十三年起不再生產銷售二行程機車;而對於還在使用中的二行程機車,則自九十七年起提供補助,鼓勵民眾汰換二行程機車。 但依據交通部車輛登記資料統計,截至今年七月底止,十三年以上輕型機車(以二行程機車居多)仍有約一百三十點五萬輛,故仍需持續提供經濟誘因,鼓勵民眾踴躍淘汰二行程機車;另電動二輪車相較於傳統燃油引擎機車,具有低污染及低噪音的特性,環保友善程度高,值得推廣使用,故環保署也鼓勵民眾踴躍購買使用電動二輪車。 環保署表示,這次修正主要原因是這項辦法原定補助期間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持續鼓勵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除將延長補助期間至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針對執行期間各界反映之問題適度調整相關補助規定外,自明年起將不再補助使用鉛酸電池之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並取消原本由電動二輪車製造廠或經銷商先行墊付補助款之規定;另自一○九年起將不再補助淘汰二行程機車。 環保署指出,有關這次預告相關資料將從預告日起三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http://a0-oaout.epa.gov.tw/law/)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預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