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疏下水道減水患 雲縣府補助公所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5日電)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已完成全縣雨水下水道建置,每年編列新台幣600萬元補助鄉鎮公所辦理清疏,經費不足部分由各公所自籌因應。

雲林虎尾部分地勢較低的地區,遇到雨勢較大就淹水,民眾抱怨連連,質疑雨水下水道的清疏作業及功能發揮。

雲林縣政府水利處指出,已完成全縣雨水下水道建置工程,長度119.52公里,編列新台幣600萬元補助各鄉鎮市公所,辦理清疏作業。

雨水下水道清疏作業,由各鄉鎮市公所提出計畫,然後由縣府派員抽查雨水下水道淤積情形,依照實際情況評估輕重緩急,補助各公所「重點式」執行雨水下水道清淤工作。

水利處指出,雨水下水道由縣府建置完成,維護管理權責在各鄉鎮市公所,除了每年補助各公所重點式清疏作業,各公所負責平日管理維護,經費不足部分由各公所自籌因應。

水利處表示,以虎尾鎮為例,今年度鎮公所申請補助新台幣30萬元,縣府考量部分人孔蓋需要養護,酌增補助,共核定38萬元,已於今年7月1日完成清疏。另外,營建署巡視虎尾,允諾補助300萬元,辦理雨水下水道清淤工程,以減少水患發生。10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