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餅違法添加物 食藥署依法處理

【記者王文智台北報導】有關日前報載業者長期於「潤餅皮」添加甲醛亞硫酸氫鈉(俗稱:吊白塊),食品藥物管理署21日表示,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針對潤餅等應節食品進行稽查與抽驗,截至104年3月20日止統計全台衛生局通報,共抽驗187件潤餅產品,其中76件完成檢驗,共7件產品檢出含有甲醛,其餘產品待檢驗中,經查有部分業者坦承使用違法添加物,衛生局已移送警察機關偵辦中。針對違規產品,各縣市衛生局已請業者立即下架回收。 前揭業者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除可依同法第44條處6萬至2億元罰鍰外,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並可依同法第49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呼籲相關食品業者應提供消費者安全合法之產品,切勿以身試法。201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