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漁民陳情 盼放寬空氣軟管長度

(中央社澎湖縣30日電)澎湖吉貝等北海近百位靠空氣壓縮軟管潛水捕魚的漁民,今天前往縣府陳情,希望政府給漁民一條生路,縣長陳光復允諾向中央爭取修法放寬,在未修法前,違規將從輕裁處。

包括來自吉貝、鳥嶼等北海域近百位平日靠潛水捉魚的漁民,今天由白沙鄉長莊李美、縣議員宋國進、魏長源和多名鄉代陪同前往縣府陳情,要求放寬漁船攜帶空氣壓縮機軟管長度的限制,同時降低裁罰的金額,以確實照顧漁民。

一名出席陳情漁民憤怒指出,他所屬的漁船,去年和今年先後被查獲攜帶過長的空氣軟管,被裁處新台幣3萬至12萬元罰款,到現在還在繳罰款,希望政府能給守法漁民一條生路。

縣府秘書長鄭明源表示,依中央所訂的漁業法規定,漁船攜帶空氣壓縮機出海隨附之空氣管最大長度限度,是作為漁船故障或(人車)葉絞擺等排除之用,不得作為從事採捕水產動植物,漁民早在80年曾有反映放寬長,中央在96年修正5噸至20噸漁船的最大長度20至30公尺。

澎湖農漁局副局長陳高樑則指出,漁民使用合法漁具作業都可以,但根據調查發現,漁民潛水捉魚有其集中性,導致逐漸下降,研判至2045年即無魚可捉。

澎湖縣長陳光復表示,漁業法是中央所制訂,地方政府配合執行,對於漁民爭取放寬空氣軟管長度,允諾儘速向中央反映修法,至於在尚未修正解套前,漁民亦應遵守,以免違規被罰,但縣府會考量漁民從輕來處理。10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