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死女友感難過 恐怖情人自願從重量刑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日電)潑灑汽油燒死分手女友馬珮育黃俊華,昨天晚上在移送屏東地檢署後,坦承犯行,並表示他很難過,希望檢察官對自己從重量刑。

黃俊華在11月29日晚上10時許,犯下潑灑汽油燒死馬珮育的案件後,昨天白天一整天在警方偵訊時,都矢口否認犯案,昨晚檢察官偵訊時,黃俊華在檢察官拿出加油的發票及在加油站加油的監視器錄影畫面,還有汽油桶後,馬上承認犯行。黃俊華說,他只想跟檢察官坦承犯行。

黃俊華跟檢察官說,他是因不滿馬珮育分手才犯案,兩人分手原因之一是因債務問題。

黃俊華表示,他知道馬珮育的上班處,也知道她何時下班,11月29日下午在萬丹鄉社皮加油站加油後,加了1桶新台幣100元的無鉛汽油,當天晚上10時許在馬珮育住處附近等候,馬珮育一到家門口,還坐在機車上,他就朝她的機車潑灑汽油,繼而以打火機點燃機車坐墊,頓時火勢蔓延,繼而傳出爆炸聲,他見狀,馬上逃離現場。

黃俊華在犯案後,還回家更換作案衣物,檢察官認為有湮滅證據的嫌疑,昨晚以涉犯公共危險和殺人罪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

屏檢表示,黃俊華在整個偵訊過程中,整個人處在一種茫然的狀態,黃俊華表示,殺死女友他很難過,希望檢察官對他從重量刑。

至於,當初作案動機是想致女友於死地,或是只想嚇嚇她,屏檢沒有說明。10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