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許可遭撤銷 樂華觀光夜市恐熄燈

營業許可遭撤銷 樂華觀光夜市恐熄燈

50年歷史,遠近馳名的新北市永和樂華觀光夜市,恐怕要吹熄燈號了!附近住戶不滿夜市帶來噪音、油煙,影響生活品質,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夜市攤商營業許可,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居民勝訴定讞,也就是說不能擺攤了,攤商面臨斷炊,生活無以為繼,未來不知何去何從。

把蚵仔,?菜,裹上特調麵糊,到油鍋炸,這家台灣小吃炸蚵嗲,在樂華夜市一擺就是30多年,靠著老客人捧場,勉強維持家計,天色還沒暗,攤商已經一家一家推出來備貨,沒想到50年歷史的樂華觀光夜市,被居民認為影響生活品質,在大樓外牆高掛抗議布條,並向法院提行政訴訟,最高法院判居民勝訴定讞,撤銷攤商的營業許可。

樂華夜市攤販:「他要求我們做排油我們都做了,靜電器大家都有做了呢,他要求的我們都做到了,也請警衛給他們看路呢。」

樂華夜市攤販:「客人來問我心裡都難受,其實我們根本沒有這樣子,全部都講到我們心裡最痛的地方,這個貼海報的人都不知道是誰。」

樂華夜市攤販:「(你覺得你們有妨礙安寧或是髒亂嗎),你看有嗎,大家都掃得很乾淨啊。」

當地居民葉先生:「第1個它造成公共危險,馬路上的瓦斯桶,還有就是消防車進不來,再來就是人潮大量的時候,發生火災萬一疏散不及的時候,這個都是非常大的公共危險疑慮,感謝法院還我們居民一個公道,希望法院能夠保障我們的居住人權。」

一樣判決兩樣情,居民開心,但攤販卻苦不堪言,民國60年,攤商以樂華戲院為中心,在永和路一帶營業,逐漸擴張到永平路81巷路口和中山路,到現在有350家,101年4月,永和區公所提出夜市攤販集中區營業許可申請,新北市府依照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在102年2月核准。

當地居民葉先生:「想要用曚混過關的方法,來核發這個樂華夜市許可證,它完全違反了,攤販集中區設立的標準程序,完全沒有經過永平路60%的居民同意。」

新北市府市場處副處長何國誠:「目前我們還是會就這部份,積極來輔導攤商,來依照我們新北市攤販管理辦法,來做一個輔導合法化的申請。」

儘管法院判決樂華夜市攤商不能再擺,但每一個攤子,代表的都是一個家庭的生計,如果攤商不能擺,那日子該怎麼過,新北市府將積極介入協調,希望居民,攤商各退一步,家能好好住,生意也能繼續做。(民視新聞周婉菱、許猛捷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