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青年穩定就業 顯成效

台中市政府「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自二月十一日開辦以來,共有四五五名符合資格的青年找到工作,六月開始陸續有人就業滿三個月提出獎勵金申請,現已有十四位青年領到第一次一萬元獎勵金。 勞工局表示,凡設籍台中二十九歲以下待業青年,經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在同一事業單位任職滿三個月,即發一萬元穩定就業獎勵金,滿六個月再發放一萬二千元,最高可請領二萬二千元。 台中市政府從今年二月起開辦「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共有四二二名符合資格的青年找到工作,六月開始陸續有人就業滿三個月提出獎勵金申請。 勞工局六月中即陸續收到申請案,經審核通過,每位發出一萬元獎勵金。勞工局表示,十四位獲得一萬元獎勵金得主中,有一位是大學就讀電機電子科系的周先生,他透過新聞得知市府勞工局推出獎勵青年穩定就業方案,並參加就業服務處為廠商舉辦的徵才活動,由市府就業服務員協助完成「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申請資格認定,後來並順利獲得企業錄取夜班作業員。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市長林佳龍上任後相當重視青年就業問題,為鼓勵青年穩定就業,推出「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針對二十九歲以下,設籍在台中市的待業青年,經勞工局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在同一事業單位任職滿三個月,即發放一萬元穩定就業獎勵金,滿六個月再發放一萬二千元,最高可請領二萬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