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修法防RCA 環團質疑放水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8日電)為杜絕RCA案重演,環保署今開公聽會,擬修法將該案造成污染的有毒物質納管,環團則認為,環署應將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等有毒物質一併納管,質疑放水。

台灣美國無線電(RCA)公司過去因直接傾倒有毒溶劑,造成廠址土壤及地下水都含過量二氯乙烯、四氯乙烯,RCA離職員工陸續出現罹患肝癌、肺癌、大腸癌、淋巴癌、乳癌等各類癌症,員工組自救會與業者纏訟10多年,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賠新台幣5.6億元。

環保署今天舉辦「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計畫將RCA案造成污染的二氯乙烯、四氯乙烯等物質納管,若事業任意將其排入地下水,恐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恐挨罰新台幣1500萬元。

樹黨、看守台灣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保團體會前赴環保署抗議,認為環保署未將有「化骨水」之稱的氫氟酸以及甲基汞以外的有機汞納管,另質疑草案中將「氟化物」修正為「氟鹽」、「有機汞」修正為「甲基汞」,有放水嫌疑。

環保署事後澄清指出,調整名稱是為了讓這些物質在「放流水標準」及「有害健康物質」名稱一致,以免日後有不肖業者提行政訴訟反駁,並不是要放寬標準,未來考慮再召開公聽會確認細節。

此外,環保署說,這次是討論修正有害健康物質的種類,強調沒有放寬放流水標準問題。10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