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鮮肉品添保水劑 業者涉欺騙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1日電)桃園縣一家公司將保水劑添加在生鮮肉品中,涉嫌欺騙消費者,被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成分為磷酸鹽或多重磷酸鹽類的「保水劑」,屬於結著劑或品質改良劑,為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可用在肉製品及魚肉製品等加工食品。

衛生局表示,通常保水劑用量以磷酸鹽計算,為每公斤3公克以下,但並未核准使用於生鮮肉品,如果使用於生鮮肉品上,目的則是利用保水劑增重,有欺騙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桃園縣一家業者添加保水劑在生鮮肉品販售,已要求將肉品退回,數量達2000公斤。

業者被查出提供給縣內各獄所、國軍副食品供應中心、學校營養午餐供應商,衛生局表示,都已經要求完成退運或封存暫停使用。10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