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科技遇上藝術-文化部長的文化治理視野

工商時報【邱誌勇】 準文化部長鄭麗君宣示,將以「再造文化治理,建構藝術自由支持體系」、「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深化社區營造,發揚在地文化」、「以提升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重視青年創意,強化數位革新,創造國際連結」為施政的5大主軸。 這些口號式的文化治理方向其實並沒有太多新意,必須質疑的是,一個良好的文化環境,不應歸結於「文化基本法」的制定、或強調「政績」,而是執政者與執行者對文化治理的視野。 具有前瞻性視野是優質文化治理思維中重要的制度性調節機制,則是引領文化策略實踐的重要舵手。更甚之,一個優質的文化治理,需要具體且清晰的策略方針,以刺激藝文的自由展現與創製,並扮演型塑公共文化、公民素養與人民品味的角色。 作為一個文化領域最高的智識領導階級,文化治理的視野應該是橫亙於國家政治與公民權利之間的重要議題,如何在公共治理機制與人民日常生活之間,建構公民社會的意識、關注藝文與社會場域之間的交互作用,並積極鼓勵藝文行動,這些都非宣示性的五大施政主軸口號就能改變「從上至下」的政府角色;反之,更需要行政官僚體系從上至下的改變思維。 以台中國家歌劇院的票價優惠爭議為例,鄭麗君強調該事件決策過程缺乏公開透明,成為少數決策,應該將決策權還諸於民。然而,作為一個準政策執行者,以交付全民討論的民粹式作法,並無助於帶動民眾參與,或提升公民素養。其爭議的癥結點更是在「行政權凌駕了專業主義」以及「民粹主義扼殺了藝文生態」。 更矛盾的是,在文化軟實力風潮推波助瀾下,準部長不但無法擺脫「文化經濟」的框架,更準備將其視為文化治理的目標之一,恐怕只會更強化文化經濟效益背後的行政科層管理根基,致使追求「績效」的思維,仍是箝制想像力與創意發揮的絆腳石。 鉅觀地反思台灣藝文生態的行政科層制度,便可發現,當前的文化行政已經失去應有的巨觀思維,迷失在各種計畫性制度的泥淖當中,忽略了文化應是人民生活的總體體現;文化素養更需深植於常民生活。 在這個全球化的矛盾世代中,無論是傳統或現代、不分傳承抑或創新,各種藝文創意的具體展現都應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唯有尊重專業、由專業領導,鬆綁繁複行政程序,方能對創作者產生立即性的助益。 (本文作者為台灣科技藝術學會理事長、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文化與創意學院署理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