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偷走洪仲丘筆記本 士官長一審無罪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8日電)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時任陸軍542旅部連陳姓士官長疑似偷走洪仲丘筆記本,遭新竹檢方起訴,新竹地方法院認為罪證不足,判其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檢方指出,洪仲丘死後,副連長劉延俊帶著黃姓下士、潘姓上兵到洪的寢室整理遺物,其中洪的黑色筆記本及「成功」隨身筆記本,由潘姓上兵打包裝進背包,後由當時負責該連士官管理及人事科史政業務的陳姓三等士官長,開車與連長徐信正、輔導長吳翼竹將背包送回洪位於后里家中。

洪仲丘的遺物交給洪仲丘父親點收時,發現背包內並沒有2本筆記本。檢方調查,懷疑是負責駕車的陳姓士官長竊走。

負責開車的陳姓士官長載著徐信正、吳翼竹前往洪家探視,3人抵達洪家後,徐、吳先行下車,陳姓士官長則將車輛駛至附近空地停放,等候通知,再將洪仲丘之行李交給家屬。

檢方指控,陳姓士官長在等待通知期間,先將洪仲丘之行李從後車廂取出,放在汽車後座,並擅自打開洪的背包,將裡面的黑色筆記本及「成功」隨身筆記本竊走,依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陳姓士官長否認竊走洪仲丘筆記本,聲稱當時他在等待徐信正、吳翼竹通知期間,雖有將洪的2袋行李從後車廂取出放在汽車後座,但並未開啟行李,也未看過洪仲丘之2本筆記本。

法官審理認為,軍營內放置洪仲丘2袋行李的寢室並無寢室門或有何管制,屬開放空間,任何人都可自由進出。此外,洪的行李暫置安官桌附近期間,安官隨時會因公事暫離安官桌,無法排除是否有其他人趁機移動洪仲丘行李,進而行竊之可能性。

另,檢方聲請對陳姓士官長測謊,測謊鑑定僅在受測者呈現說謊之情緒波動反應,但無法達到百分之百辨識受測者有無說謊之效果,故判陳姓士官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10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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