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榻性侵前女友 惡狼判刑確定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陳姓男子3年前趁前女友車禍開刀住院,不顧女友現任男友在旁熟睡,竟趁機性侵。最高法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確定。

法院判決指出,陳男在民國99年透過交友網站認識被害人進而交往,後來雙方情變分手。

民國100年7月間,被害人出車禍而到台中市醫院住院開刀治療,陳男趁機潛入被害人病房,作勢示意不准出聲,再指著被害人在旁熟睡的男友比割喉手勢,在被害人耳邊以氣音恐嚇,強行摸胸並用手指性侵被害人得逞。

陳男性侵得逞後,聽到有腳步聲而連忙離開。被害人後來忍辱告知男友,男友悲憤投書市長信箱,轉交由警方處理,陳男才被逮,遭檢方起訴。

陳男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是前女友主動索吻,但最高法院法官不採信,指陳男趁人之危性侵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極度恐慌及傷害,犯行惡劣,犯後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徒刑定讞。10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