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是門好生意?《旅行的異義》揭開旅遊黑暗面

文/Fran T. Y. Wu(苦勞網特約撰稿人)
根據世界觀光旅遊協會(WTTC)的統計,觀光財占全球GDP的約10%,而在其「2014年觀光旅遊經濟研究」報告中也指出2013年台灣的觀光旅遊業收入占台灣GDP的5.3%,在觀光業無法外包的情況下,莫怪乎有越來越多的國家鼓勵發展觀光產業,聯合國旅遊組織甚至說觀光業是「貧窮國家的少數發展機會之一」,樂觀的人認為「觀光業可以帶來財富、減少貧窮,以及保護自然與文化遺產,但前提是必須加以規範」,但,問題果真如此簡單嗎?
觀光業的外部成本:低薪資與環境惡化
貝克(Elizabeth Becker)在《旅行的異義:一趟揭開旅遊暗黑真相的環球之旅》(Overbooked:The Exploding Business of Travel and Tourism)即試圖探討隱藏在光鮮亮麗的觀光產業背後不為人可欲的真相,其中較有意思也較為人所知的,或許就是觀光產業並不如官方宣導的真是無污染的產業。一如其他所有產業,底層勞動者所能分享的觀光利潤十分有限,且多面臨嚴苛的勞動條件。
貝克以柬埔寨為例,眾所皆知的吳哥窟每年為柬埔寨帶來無數遊客,觀光業為柬埔寨帶來每年粗估20億美元的收入。然而,這對底層階級的實質幫助並不大,觀光地區周圍的貧窮與失業問題仍然嚴重。貝克直指這是因為柬埔寨觀光發展背後的真相,政府先從農民手中奪走土地,然後再變賣給與菁英官員關係密切的私人企業,這些企業再從度假村、飯店、SPA的投資中獲取利益。因此受益者主要是菁英階級,一般的柬埔寨人民則被排除在獲利範圍之外。
此外,由於觀光客人數毫無限制,加上附近飯店過度開發,在在威脅吳哥窟神廟遺址的存續維護,「就如同觀光業能讓一個國家脫離貧窮,它也可能污染環境,降低窮人的生活水準,因為獲利都進了連鎖飯店和貪腐地方菁英的口袋;此外還可能發生那些最不堪的觀光負面現象,包括兒童被迫遭受性觀光剝削。」(p.25)
不僅在落後國家如此,在遊輪產業上,美國企業也利用權宜船籍(flying the flag of convenience)的措施,將船隻登記為外國籍,規避美國最低工資及相關法規的規定,遊輪上的員工薪資幾乎全靠小費。
國際勞工組織的沃夫岡.溫茲也說,全世界至少有十分之一的勞動人口受雇於觀光產業,而且這個數字可能還被低估,其中約有6成以上的觀光產業勞工是年輕人,並多為女性,問題是,它的工作條件並不理想,觀光業的薪資普遍比其他部門低。(p.439)
換言之,低薪資是觀光產業豐厚利潤的根本來源,《生態觀光與永續發展》的作者哈尼(Martha Honey)說,只要提到觀光產業,她的第一個問題就會是「誰能獲利?」而答案往往不是當地民眾。
不僅如此,觀光勝地常出現「第二住宅」(second homes)的現象,觀光客在觀光勝地購買第二住宅,推高房價的同時,也迫使當地民眾離開家鄉。貝克即指出法國鄉間有些村莊在冬天幾乎成了鬼城,因為有錢的屋主回到另一個國家去過冬,這又造成當地的店主消失,「整個冬天村裡沒有麵包店、咖啡館或雜貨店」。(p.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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