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行賄放行 警逮四員警

屏東縣警察局員警涉嫌接受關說,包庇縱放砂石車違法超載運送,屏東地檢署、警政署、廉政署等單位,今天兵分13路,同步搜索涉案陳姓等四名員警服務機關及住居所,並搜索傳喚拘提黎姓業者等6名證人到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政署表示,自103年3月開始,砂石運輸黎姓業者,為降低運輸成本,違規超載及避免遭員警開單告發,行賄屏東縣警局義勇交通警察大隊周姓副大隊長及當時擔任交通警察隊、現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陳姓副大隊長、孫姓分隊長等人,由他們指使交通隊執勤員警對於黎姓業者旗下之違規超載車輛予以放行、不予攔查取締或押磅稽查,並發現屏東縣警局民生派出所徐姓警員疑收受禮品香煙為對價,代為查詢民眾個資洩密情事。

黎姓業者同時行賄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廖姓巡佐,按月付給1萬到2萬元賄款,對他旗下的違規超載砂石車放行、不予攔查取締或押磅稽查,調查期間廖姓員警並提供他告發員警個資,供黎姓業者關說放行。

警政署表示,署長陳國恩指示政風室主動偵辦,儘速釐清案情,適時對外說明清查情形外,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