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區案將去除一般及區段徵收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管中閔表示,學界憂心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有違土地正義部份,經討論後達成共識,去掉一般及區段徵收;地方須循通案完成土地處理,再申請示範區。

學者憂心各地方政府為申設示範區,將徵收農地,違反土地正義,侵害農民生計、糧食安全與生態永續。

管中閔指出,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在立法院經濟等委員會的聯席會共開了5次公聽會,有支持的聲音,也有對其中做法有些質疑或有疑慮的意見,14日是講土地徵收,他已於當天公聽會開完後,就跟相關部會討論,也有些想法。

管中閔說,「今天下午邀內政部、經濟部討論,獲得共識,會把一般徵收跟區段徵收都拿掉,都回歸現有規定辦理」。

他重申,當初條文會放入,是設想萬一有新示範區設置,土地取得需有彈性,但原推動是希望用既有園區,既然引起這麼多顧慮,且14日公聽會那天,看到兩邊請來的專家學者對類似問題都有相同疑慮,也不太會影響到示範區的推動,就討論後決定拿掉了。

他強調,「要讓大家知道,我們公聽會不是開假的」。條文去掉一般與區段徵收後,他說,「一切照現有的規定走,不會有因為示範區的名義去特別做的事情;學者專家憂心政府在做區段徵收的疑義,那是屬於通案,跟示範區無關;地方要處理完(土地),再來變成(申設)示範區,不要我們來處理」。

此外,5場公聽會中,也有學者憂心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42條,涉及尚在管制中的中國大陸農產進口830項來台,將約衝擊相關農產投入加工後的出口產值新台幣724億元的1/3,推算會減少216億元;以及動物保護團體擔心第47條會讓生態保育方面產生漏洞。

管中閔說,18日跟農委會討論,希望25日將因應這些疑義檢視調整後的條文送行政院院會審議。10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