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公平停車管理 早該實施

台北市柯文哲市長宣布全面檢討路邊停車政策,落實「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期能徹底解決免費停車格位衍生不公平與霸占等問題。其實,全台城市早就應推動的交通政策,卻因民意代表和缺乏魄力的市府領導們不尊重專業、缺乏長期規劃、以車為本位的錯誤思維,讓市民在沒有選擇之下浪費時間找尋停車位、步行在雜亂停車環境,甚至導致鄰居反目成仇的社會事件。再加上行政院以行政命令同意摩托車駐停在人行道,讓整個停車管理長期陷入無政府狀態。 政治素人市長基於公平原則率先推動停車付費政策,至於是否會引發居民反彈?柯市長說:「現在有的有收、有的沒收,這才更麻煩,因為每次收費,每一區都說,為什麼不從他開始,所以現在講好時間,不然公平性的問題更大」。事實上,都市整體停車管理需要有更完整的政策思維與推動方法,公平付費僅是其中一環。 首先,所有停車位應該納入管理,沒有免費。在郭南宏擔任交通部長期間曾推動買車自備停車位,其實就是落實該項政策,所有擁車的人就像自己買的冰箱,應該放置在自己的「房屋」或「土地」,政府沒有必要為私人機動運輸工具提供停車位。當然,在上世紀以車為本的舊思維中,小汽車、摩托車製造商理所當然的認知公部門需要提供私用機動車輛所需要的快速道路和停車場等基礎設施,這在思考永續發展、綠色交通的本世紀應該有所轉變了,公部門應將更多資源用在公共運輸的基礎建設和服務,而停車收費資源亦應挹注於綠色交通。 其次,都市停車空間應以「路外為主、路邊為輔」,市區道路的功能就是提供人車通行為主,小汽車與摩托車使用者應付費停在路外停車場,縱使某些商業地區活動需求或道路擁有設置停車位,也絕對不能犧牲市民步行空間。此外,路邊收費必然比路外停車場高,而且能以累進費率增加周轉率,達到短時停車之功能。台北市在馬英九市長任內分區推動騎樓與人行道淨空,雖然一開始商家認為影響營收,但在整體社區環境改善後,該項政策獲得商家與民眾認同。然而,負責交通政策的交通局和負責執法的警察局因循苟且,不敢面對多數汽車、摩托車不付費又霸占人行空間的亂象,而且在公共運輸推動不力、私人機動運具使用者別無選擇狀況下,整個車行、停車、步行環境已經陷入惡性循環。 此外,停車管理應引入市場機制,發揮民間企業經營和管理能量。上世紀九十年代交通部編列巨額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停車場,已證實公部門並不適合扮演停車場供給角色,而在車本位、公路建設為主導的交通政策下,台灣過去二十多年小汽車與摩托車的成長遠大於公部門興建停車場的速度。因此,若能制定適當如「買車自備停車位」、「路外停車為主」、「依時空需求差別定價」、以及「動態執法取締違停」等政策與管理方法,那就能形成停車供需的市場機制,並能有效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政策。 總之,都市停車管理是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台北市整體環境已能跳脫以車為本的舊思維,積極推動更智慧、更公平的停車管理政策。其他各縣市政府則應檢視客觀環境,先從停車公平付費、汽車摩托車退出人行空間開始做起,並依據公共運輸與綠色交通發展目標,逐年推動合宜的停車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