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改善駕駛行為 人為取締優先

道路外側慢車道常被汽車佔用,機車族為閃避大車而發生意外,因此警政署建議,將現行寬五公尺的外側慢車道縮減為三點五公尺,或切割成兩條、增設機車優先道,減少汽車搶道或併排停車,降低肇事率。道路外側慢車道易出車禍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因素還是國內駕駛習慣不良,企圖以縮減道路寬度來改汽車駕駛行為,似非解決問題的方法。要改善外側車道行車問題,可行的辦法還得靠強力人為取締,以罰制亂,迫使用路人改變駕駛習性。 國內機車多,成為交通亂源之一,但是民粹當道,沒有任何當權的政治人物或是民意代表敢於提出抑制機車主張,甚至連建議的勇氣都沒有;可是交通主管單位,卻不斷利用行政手段打壓機車族,譬如畫出禁行機車車道等,硬將機車逼到外側車道,可是外側車道是使用率最高、動線最複雜的車道,交通主管單位卻放棄管理,成為任由駕駛人「自生自滅」的區域。 馬路邊的外側車道,路邊有公車站牌、停車位、也有臨時停車的車輛,當然還有雙排違停車輛,在這個汽、機車混行(現在還加入了自行車)的車道,有時公車、小貨車、小自客要靠邊停車,同時又會有大客車、小汽車從停車格或是由路邊起動,還有從巷道中竄出準備插入道路的車輛;而這個區域內有大量機車快速前進,在這樣混亂環境內行駛的機車,明顯是道路上的弱勢,不但要行進,還要不斷閃避隨時要靠邊或從路邊起動的車輛,要在這裡生存,除了要靠著對道路叢林運作的自然反應能力,也必須有些勇氣及運氣。 這個搏命競爭的區域內,機車駕駛人得自求多福,以隨機應變的方式鑽進鑽出、閃避蛇行,自然需要較寬廣的空間,來適應多種車輛混行的複雜需求,因此先前的道路規劃將之設計為五公尺,較一般車道為寬些,可讓在這個區域內的車輛,以自訂的叢林規則來求生存。若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且依駕駛紀律來開車,放任這個區域的車輛自由行,應是不得已中的應變方式;可是國人駕駛習慣極差,開車橫衝直撞有如尋仇,大車吃定小車,而且靠邊、起步,想停就停、想走就走也不打方向燈,這個區域自然成了道路上最危險的殺手區塊。修改外側車道的建議,是由警政署提出,可見道路外側慢車道對生命的危害,十分確定。 負責交通安全的主管單位,似乎認定外側車道的亂象以及車禍的發生,主要是來自併排停車,因此解決外側道路問題,就採用縮減車道寬度的方法來治標,好像外側道路變窄,汽車駕駛人就會自動守規矩不再違停;但原來較寬的道路的彈性空間消失後,機車族可能被迫駛入內車道,境遇更慘;而另一個增設機車優先道的方案,要如何落實尚未見細節,在如此複雜區域,規劃需更為縝密而且難解。 整治交通問題的最大迷思,在於主管單位認為監視器、交通標誌、標線可以取代人力,因此超速桿、違規照相桿林立;可悲的是,靠機器來維護交通安全,只會製造出更多的投機駕駛,而且這些駕駛人通常是使用道路最頻繁的專業人員,交通標線、監視器對他們毫無作用,反而誘導其他業餘駕駛有樣學樣,成為學習榜樣。道路外側車道如交通管理的化外之地已久,既然警政署認為外側道路亂象的主因來自併排停車,那麼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應把這項違停列為優先取締重點。交警們,請收起拍違規的照相機,開始動手勤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