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綠能先行,行不行?

工商時報【主筆室】 2016年可說是台灣綠電發展至為關鍵的一年,政府為回應全球減碳行動並實現「能源轉型」的政見,從520起即投入各項相關改革,而其中最受各界關注的莫過於所謂電業法修正與2025電力配比的落實。 然而修正草案甫推出即引起一片譁然,幾與國際電業自由化趨勢背道而馳。後幾經波折及折衝,行政院不得不限縮範圍,最終定調成第一階段「綠能先行」,第二階段則視第一階段成效再作決定。蔡總統表示:「我們以漸進改革的方式,將轉型帶來的衝擊降至最低」。然而我們更擔心的是綠能先行,未蒙其利,卻先帶來不穩定的供電,將重創產業競爭力。 以下從轉換成本、主管機關的執行能量、結構風險與停電危機等方面探討綠電先行面臨的不確定性。 先就轉換成本而言,目前規劃無論是開放直供或代輸,在需求端的消費者皆必須支付額外增加的線路費用,雖會依排碳係數給予優惠但仍須自行設法解決再生能源供電既有的不穩定風險。以德國為例,2014年住宅電價中所需支付的網路費用高達每度2.41元,幾乎與我國同期平均發電成本相當。同時,供給端的綠能業者若欲自行售電,除一定容量以上即必須負擔新增的備用容量義務外,亦將退出既有保價收購、優先上網的躉購制度,改由自己承擔20年內售電風險,勢將大幅增加其營運、融資的困難。換言之,對於多數的綠電供需者而言,繼續沿用現有制度仍將是最划算且無風險的選擇。因此,幾乎可預期,屆時我國綠電交易將會出現「有市無行」的奇特景象。 而在主管機關的執行能量上,各國皆先行投入大量的時間與資源健全傳統電力市場中的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後,再逐步納入不確定性高的再生能源,如此才能以市場機制來管理再生能源的間歇性與不穩定性,以利再生能源的大力推廣與暢銷。我國卻反其道而行,並在26項子法尚未經驗證下,即草率地要在1∼2.5年內推動綠電市場化,以能源局現行的能力及人力,恐力有未逮。除增加了執行面難度外,亦將影響社會對市場機制的觀感,進而為後續的全面電業自由化投下不小的變數。而規劃中的管制機關與主管機關同屬經濟部轄下,未來是否能獨立行使職權更是惹人非議。 再從結構風險觀之,以電業市場上位的電力規劃目標來看,若欲藉由綠電消弭我國未來缺/限電風險實有其相當的難度。就中、長期言,因為彌補非核減煤的電力缺口及作為再生能源所需之備用電力,未來將有50%的電力來自於天然氣,如此高度集中於單一化石燃料,且在進口料源與運輸、前處理都尚存諸多變數下,極易形成結構性風險。而為搭配20%再生能源電力所需諸如智慧電網、儲能等龐大基礎建設,於資金與技術皆未到位前,更將徒增後續系統調度的困難與成本。又因非核後我國缺乏大型穩定的零碳電力機組,國家2025與2030減碳目標勢必將相繼失守,屆時該如何面對全球性減碳義務,前景極為堪慮。 就停電危機而言,今年(2017)因台電部分工程進度延宕與既有市場調節能力不足,從3至4月枯水期、5至10月高溫熱浪、到11至12月集中排修,儘管有緊急購置的大潭單循環發電應急,但仍難完全舒緩異常氣候、核能機組提前停役與新機組接續不及等各項因素的衝擊。未來一年裡,調度單位幾乎月月都需繃緊神經、時時皆處於限電邊緣,任何非預期事件都可能導致系統解聯進而發生大規模停電。 新政府上臺後,積極投入綠電建設的諸多作為,各界有目共睹,目標的設定也多符合國際潮流,但大規模地以再生能源替代傳統低碳電力的發展卻和國際走勢背道而馳。為了確保國家能源安全與國際減碳承諾,多數國家並未因福島核事故而改變既定核能政策。反觀台灣,基於非核家園政策需要,在國內再生能源的技術與投資風險、電網整合等尚難與傳統電力競爭時,即大規模推動,不啻以卵擊石,勢必倚賴更多政府管制與補貼。在扭曲的市場結構下,推動自由競爭的遊戲規則,甚至可預期其失敗的機率相當高。 為了貫徹非核家園目標,政治考量凌駕了專業判斷,而專業的官僚體系卻只能硬著頭皮配合落實失敗率極高的政策。現在我們只有由衷的期盼政府主管當局至少應該定期檢討,並儘可能務實的訂出後續相關辦法,因應可能的停電危機,以降低對產業和經濟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