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盾: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4

2.公司名稱:神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

(1)「···法人預估,神盾今年全年應可達成第一階段損益兩平,明年獲利多寡,

則視客戶端開案量產及出貨進度而定;尤其是明年第一季將出貨給三星中階

機種A5的訂單...。」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前揭報導所載本公司今年全年應可達成第一階段損益

兩平內容,係屬媒體善意之推估,公司並未發布相關訊息,亦未公告財務預測。

本公司嚴格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從不對特定客戶及特定產品

發表評論。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