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盾: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4
2.公司名稱:神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
(1)「···法人預估,神盾今年全年應可達成第一階段損益兩平,明年獲利多寡,
則視客戶端開案量產及出貨進度而定;尤其是明年第一季將出貨給三星中階
機種A5的訂單...。」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前揭報導所載本公司今年全年應可達成第一階段損益
兩平內容,係屬媒體善意之推估,公司並未發布相關訊息,亦未公告財務預測。
本公司嚴格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從不對特定客戶及特定產品
發表評論。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