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閉廢除 洪慈庸:望軍方勿忘過去每樁慘案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2013年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不當管教致死,引爆25萬白衫軍浪潮,立法院今(21)日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刪除「禁閉」懲罰制度。對此,洪仲丘大姊洪慈庸表示,很欣慰看到國防部和立法院終於著手修改相關法案,讓台灣軍中人權保障露出曙光。但洪慈庸也表示,把「禁閉」改成「悔過」,如果悔過懲罰環境未改善,只是換湯不換藥,受罰士兵還是可能在悔過期間遭虐待,洪仲丘就是待在比禁閉室還惡劣的悔過室。

洪慈庸指出,很欣慰看到國防部和立法院終於著手修改《陸海空軍懲罰法》,讓台灣的軍中人權保障露出曙光,但對於此次修法還是有部分疑慮。

洪慈庸認為,把「禁閉」改成「悔過」,如果悔過懲罰的環境沒有改善,那就只是換湯不換藥,受懲罰的士兵還是可能在悔過期間遭到環境或是人員的虐待。洪仲丘就是待在比禁閉室還惡劣的悔過室。

洪慈庸指出,新法規定被懲罰的士官兵可以要求提審,但是按照目前的軍中文化,士官兵就算覺得懲罰不合理,恐怕也不敢要求提審。所以只有法律規定並不夠,政府還要考慮怎麼讓士官兵安全、無後顧之憂地聲請提審,否則修法只會淪為空談。

洪慈庸說,洪案二審檢察官在辯論終結時曾說,「江國慶案以及仲丘事件的發生都是因為軍方法制觀念過於薄弱,才導致遺憾一再發生」,倘若,軍方要執行內部的管理權力,則必須能承擔起責任,權責相當這不是無意義的四個國字而已。

她最後表示,無論如何,國軍終於邁出改革的步伐值得讚賞,但後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希望軍方不要忘記過去的每一樁慘案,從今天開始好好保障每個踏進營區的年輕人!

立法院今日修正聽過,軍中悔過室設置、收訓作業、教育課程內容、通訊、管理人員資格、權責劃分、考核及其他相關執行事項辦法,由國防部訂定。另外,被懲罰人如果不服懲罰處分,都可向上級申訴。如果不服悔過處分,得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而未來,悔過處分執行期間,軍中被懲罰人或他人認被懲罰人的人身自由受拘束者,得以言詞或書面敘明理由向法院或執行單位提異議。法院接到異議應即通知執行單位,執行單位應即送權責長官24小時內完成審查,如果異議有理由或無悔過必要,應撤銷或廢止原悔過處分;異議無理由,就須將被懲罰人連同卷宗移送法院,由法院準用提審法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