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惡搞 2港女3罪名起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北檢偵辦2名香港女子來台租屋惡搞案,今天偵結,認定2女以假身分租屋、侵占電視及偷竊帽子,依偽造文書等3罪起訴。

此外,2名港女涉犯毀損租屋處馬桶等,因與房東和解,獲得撤告而處分不起訴;至於被控在淡水耍賴燙髮不付錢等,因店家未提告且罪嫌不足,因此簽結。

台北地檢署表示,審酌她們坦承犯罪,依偽造文書、侵占及竊盜等罪嫌起訴。

邱姓、曾姓兩名香港籍女子謊稱來台讀書,在台北巿租屋,卻偷走房內液晶電視,還留下一屋子垃圾及毀損馬桶等,後來2女轉租淡水後,行蹤不明,3月16日在台南遭警方逮捕,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諭知責付給移民署先予以收容。10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