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油曝光狡計脫罪難逞 男子一審判四月

竊油曝光狡計脫罪難逞 男子一審判四月

桃園市一名余姓男子今年2月駕車行經龜山區,意圖竊取曾姓男子停在住處前的自小貨車汽油,經車主發覺報警處理,桃園地方法院判處余姓男子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天,如不服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李明朝報導)

住在桃園市的余姓男子駕車路過龜山區曾姓男子住處,發覺停放在住處前自小貨車,認為有機可乘,再倒車回到自用小貨車附近,隨即下車拿取塑膠製的汲油器、空油桶走到自小貨車右方並蹲下準備竊取汽油,由於油箱蓋上鎖,余姓男子又回到自己的車輛,拿取扳手後,欲破壞油箱蓋竊取汽油。

余姓男子行竊過程,曾姓車主透過住處監視器螢幕全程目擊,並且喝止余姓男子行為,余姓男子知道被人發覺,為了故佈疑陣,立刻提起空油桶到附近加油站加油,再把盛裝三分之二滿的油桶返回自己的車輛油箱處,故意將油箱內之汽油洩漏,以求脫罪,還是被警方移送法辦。

余姓男子矢口否認竊取汽油,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審理終結,處以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天,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