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治水特別預算 政院敲定上限660億元 財源分期舉債籌編

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主計總處編具的「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據該治水計畫所編預算上限為新臺幣660億元,並擬分期舉債籌編財源。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明(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籌編工作即將開始,由於本計畫與民生密切相關,請經濟部、農委會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會同主計總處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以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並請相關部會預先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各項前置作業,以利本計畫完成立法程序後可立即執行,並於明年底前達到執行率9成的目標。

主計總處表示,中央政府依據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第5條規定,支應改善適用範圍內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66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得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所需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支應。

主計總處指出,本案歲出部分計編列126.69億元,103年度及104年度分配數為33.37億元、93.32億元,包括持續辦理策略97.535億元、創新作為策略25.415億元及加強管理策略3.7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