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逾3年 醫藥協議受質疑

旺報【記者陳怡君╱台北報導】 《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簡稱《協議》)簽署迄今逾3年,朝野立委質疑,無論是在法規面,還是台灣藥廠在中國大陸的實際發展,都和預期的目標存在明顯「斷層」;就現況而言,台灣生技產業想「登陸」仍是困難重重。 《兩岸服貿協議》爭議引起社會大眾對ECFA內容的重新審視與關注。於2010年12月21日簽署的《協議》便是基於ECFA框架下簽署的兩岸協議之一。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9日針對《協議》的執行成效,要求衛福部、陸委會2大主管機關,以及經濟部、中研院進行質詢。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指出,兩岸在藥品的研發合作、生產上,採用哪一套管理標準仍無共識;台灣藥廠採用國際公認標準ICH(國際醫藥法規),但陸方自有標準,並不買帳;結果導致《協議》簽了3年,成功「登陸」的台灣藥廠仍掛零。 對此,衛福部常務次長許銘能表示,新藥的問世本就不是「一蹴可幾」,從研發到上市至少需5至10年,在《協議》簽署後,兩岸透過單一窗口、在共同審查機制運作下,已大幅縮短研發時程。 他透露,目前台灣藥廠已有2種藥進入二期臨床試驗階段,另有3到5種正向陸方提出申請,進度並不算慢。 至於台灣廠商在大陸可能面臨的「難處」,許銘能表示,困難可透過「兩岸藥品技術審查交流合作平台」,由兩岸主管機關窗口進行溝通、協商,平台目前正常運作,暫無重啟談判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