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案 辜仲諒:不可能損害中信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紅火案今天出庭,強調父親辜濂松創辦中信公司,所以他絕對沒有、也不可能去損害中信。

辜仲諒等中信金高層主管,被控於民國94年間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紅火」公司,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逾新台幣10億元價差。

法院二審,依銀行法特殊背信罪判處辜仲諒9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5000萬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日前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全案今天在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第三次開庭,法官訊問辜仲諒在本案角色,以及是否意圖損害中信?辜表明沒有損害意圖,做決策前,很多細節是交給專業人員去評估,並不是什麼都知道,父親創辦中信,絕對沒有去損害。

辜的律師宋耀明表示,已遞交聲請調查狀,請求庭上向中信的董事會函查,是否曾決議將結構債,從長期投資轉為交易目的,辜仲諒有決策同意出售結構債,原審也認定可以賣結構債,但不可以賣給紅火公司。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10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