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案發回更審 中信金聲明:辜仲諒與員工均未獲私利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今(14)日撤銷紅火案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中信金控晚間發表聲明強調,經公司內部調查,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與判決中的3位員工均未因本案獲取任何私人利益,公司也沒有損失。

中信金控聲明如下:

一、紅火公司為中國信託金控的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中信金控體系在紅火案中獲利約新臺幣17億元,公司沒有損害;中信金控所投資兆豐金控股票合計獲利達新臺幣112.45億元,公司亦無損失。

二、經公司內部調查,本次判決中之三位員工及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均未因本案獲取任何私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