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款與第二金不同 無獨厚特定縣市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針對部分人士質疑高雄氣爆事件中央未動用第二預備金援助,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昨(3)日表示,去年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後,高雄市政府來函希望中央補助地方重建,其呈報所需經費新臺幣18億餘元,最後中央以統籌分配款支應15.82億元,高雄市負擔3億元,因高雄市氣爆事件的經費用途為市政重建及道路修繕,在會計與預算款項方面屬於特別統籌分配款,因此未動用第二預備金,政府並未獨厚新北市。 行政院主計總處表示,依據「災防法」規定,災害防救為地方自治事項,所需經費由各該地方政府依法編列預算,如有不足,應視需要情形調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另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應支應受分配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須經費,因此目前中央對地方災害防救經費的協助機制,主要是以動支中央特別統籌稅款為財源。 孫發言人強調,近幾天是八仙樂園粉塵暴燃傷患救治的關鍵時刻,政府會不惜代價,以救人第一為原則,協助傷患度過難關。因而衛福部本於醫療主管機關立場評估,未來可能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的項目,包括醫護人員加班、醫療、物資等費用,實際需求情形由衛福部估算中,將循動支程序辦理。 另外,針對部分人士質疑政府過去動用第二預備金協助大陸救災,孫發言人說,近年來動支第二預備金協助大陸救災均是基於人道關懷立場,由陸委會循程序動支,不分藍綠,例如97年5月15日協助中國大陸辦理四川汶川大地震緊急救援,因災情嚴重,動支7億元;99年度協助青海、甘肅震災,及102年協助四川雅安震災、103年協助雲南震災,金額則為3千萬元左右。20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