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企業盈餘分配員工比率應自訂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5日電)經濟部長鄧振中今天 表示,經濟部贊成企業界以一定比率盈餘替員工加薪; 但為了企業自主經營權,比率應由企業自訂。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審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與工廠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了讓勞工分享企業盈 餘,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等人提案修法,新增 公司章程應明定以年度盈餘的一定比率,增加員工酬勞 。 鄧振中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因為大家希望企業 界加薪,經濟部也贊成企業界把盈餘拿出來和員工分享 ,因此有修正案。 他表示,現在有一些聲音,認為到底應不應該定強 制性比率,當成員工酬勞?經濟部認為,為了平衡企業 界自主經營的權利,以及員工希望提高薪資的需求,經 濟部贊成應該有這個條款,但比率應由公司自己決定; 由公司股東會決定後寫入章程,以後就照章程執行,這 樣可以得到最平衡的效果。 媒體詢問,若由公司自行決定比率,是否違背修法 宗旨? 鄧振中說,修法宗旨是希望在章程中要有分配盈餘 的條款,一旦揭露出來,會讓潛在性員工、社會各界對 公司的做法有更進一步了解,公司為了自己的形象,這 一方面(會做到);若規定比率,太過影響自主經營權 利。 他表示,生效時間要看法案審查進度,希望能越快 實施越好。10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