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成立審議會 進行電價檢討

【記者謝錦慧台北報導】新電價公式已於今(104)年1月20日經院會決議通過,為我國建立起制度化、透明化及市場化電價調整機制的里程碑。立法院為確立專業的電價審查制度,並決議應成立「電價費率審議會」,就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調整方案進行審議。經濟部秉承立法院決議已於日前成立「電價費率審議會」,並自即日起運作。 為使電價調整機制能符合立法院決議,經濟部已就電價調整提出「資訊充分揭露」、「帳目有效管理」、「小用戶妥善照顧」及「達成節能目標」等4項原則,未來電價檢討調整均將依該等原則辦理。 經濟部表示,依立法院決議,政府機關及其所屬代表不得超過委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此外,近3年內有與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涉及電價與台電公司業務相關委辦、委託研究關係人士,亦不得為審議委員。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共置委員18人,共由學者專家、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政府相關機關(構)代表組成,並由經濟部沈榮津次長擔任召集人。委員詳細名單如附表。 經濟部指出,為加強對民眾權益之維護,特別邀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推薦代表擔任委員,並聘請財務金融、會計、能源經濟、電力系統及法律領域之專家學者擔任電價費率審議會之委員。 為使委員進入正式審議前,有機會針對審查資料提供意見,給予台電公司增補資料與加強說明之機會,經濟部訂於3月9、10及11日共召開5場工作會議,邀請委員出席討論,以順利進行104年第1次電價檢討作業。 經濟部強調,透過電價費率審議會的公平透明的審議,並就新電價計算公式中各項成本進行檢討,應可有效審議台電公司電價,以達到符合全民期待的電價檢討結果。20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