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王宇兒子在緬甸失聯超過70小時

維權律師王宇兒子在緬甸失聯超過70小時

新頭殼newtalk 2015.10.09 林禾寧/綜合報導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關注組)9日緊急呼籲中國政府及國際社會,立即關注自2015年10月6日起於緬甸失蹤的北京著名人權律師王宇的16歲兒子包卓軒,以及2名維權人士唐志順和幸清賢,並要求中國政府調查並確認3人的失蹤狀況,採取有效措施保障3人的人身安全,同時確保包卓軒作為未成年人享有的一切合法權益。

關注組9日得知,10月6日中午,王宇之子包卓軒及其他2名維權人士唐志順、幸清賢在緬甸猛拉市的華都賓館8348房間被緬甸警方帶走。據該飯店的老板娘表示,當時來了10多名警察,出示了緬甸警察證件後搜查了客房,並把3人都帶走了。

關注組指出,10月7日,3人的朋友和律師趕到當地警察局查詢,然而警察聲稱「沒有抓人」。隨後他們又走訪了當地的政法處,亦未查詢到3人的下落。無奈之下,3人的朋友在當地警察局報警,要求警方尋找失蹤的3人。然而,當3人的朋友隨後前去華都賓館再次了解情況時,發現有2位警察正在找老板娘談話,之後無論怎麼詢問老板娘,她都不再回答任何問題。

10月8日,維權人士幸清賢的住處隨即遭到警方搜查。扣押清單上面顯示的警方名稱為「內蒙古烏蘭浩特興安盟公安局」,此公安機關亦是包卓軒姥姥家所在城市的公安。另外,警察在搜查時口頭告知已經抓獲包卓軒。

據了解,截至9日,包卓軒的父母,即王宇夫婦,已經被天津警方逮捕整整3個月,且至今無法與律師會見、無法與外界通信。之前的3個月內,包卓軒遭受牽連,被國保秘密警察長期、持續的騷擾、約談、恐嚇和精神控制,並被警方多次警告「不得為其父母聘請律師,不得對外進行任何聲援行動,不得與維權律師聯絡。」其護照及戶口本亦被警方沒收,使其不得前往澳大利亞留學。

關注組認為,作為兒童權利公約的締約國,中國及緬甸政府對包卓軒採取的抓捕行動,已經嚴重違反該公約以保護「兒童最大利益為依歸」的基本原則。

關注組指出,中國政府自709事件後對只有16歲的包卓軒進行監控及行動限制,嚴重違反其所加入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條,即「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不受基於兒童父母的身分、活動、所表達的觀點或信仰而加諸的一切形式的歧視或懲罰」;以及第16條「確保兒童的隱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榮譽和名譽不受非法攻擊。」 的規定。

同時,關注組也認為,緬甸政府在明知將包卓軒等3人移送給中國警方,將使他們面臨酷刑風險的情況下,仍然採取行動,已經違反其國際義務——任何一國政府均有義務保障公民免受酷刑。對緬甸政府參與這次的逮捕行動,關注組表達極度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