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自行車道安全 嚴禁汽機車闖入

記者張淑玲/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自今年4月起,以勸導、拍照查報及會同警方逕行舉發的方式,禁止汽機車闖入縣內自行車道,確保步行及騎乘自行車散心休閒民眾的安全,累計到目前為止已舉報近百件之多,籲請汽機車駕駛人莫再違規闖入,以免受罰。

宜蘭縣政府指出,縣內自行車道目前包括溪南、溪北,共已建置完成大約183.1公里,自行車道全線各入口處,都有設置行人及自行車道管制範圍公告,或禁止汽機車進入等告示,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同一條例第7條之1,更明定對違反該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相關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除由縣府每日指派管理人員巡察外,另有警察機關不定期巡邏。

縣府表示,近來經常接獲民眾反映,有汽機車違規行駛在自行車道上,影響慢跑、散步或騎乘自行車民眾的安全,不得不加強管理及舉報,並請警方不定期取締,以降低違規情事與意外事故的發生。目前縣府已執行拍照的件數共有95件,正由警方依程序審閱及舉發中,後續也將採取更積極的行動,藉此導正民眾的守法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