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族注意 七天鑑賞期有但書

網購族注意 七天鑑賞期有但書

根據消保法新條文,有四類品項不再享有網購郵購七天鑑賞期,消基會認為,行政院必須將品項定義明確化,避免業者與消費者認知不對等,引起更多消費糾紛。

(中廣實習記者李盈佳報導)

網購族下訂商品前要多留意了!今年六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消保法修正案,新法條除了將「郵購買賣」修正為「通訊交易」外,消費者一樣受七天商品鑑賞期保障,但不同以往的是,並非所有商品都有鑑賞期,包括:易腐敗商品和報章雜誌等類別,都不列入鑑賞期項目。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爭議點在於行政院應該將不列入七天鑑賞期的類別定義清楚(t):「問題圍繞在定義不明確,這樣的修法是兼顧企業精神跟消費者權益,而不是造成修法後更多消費者糾紛。

消基會認為政府要以對消費者權益影響最小變動作為目標,而不是修法後反而衍生更多消費糾紛。另外,游開雄解釋,修法後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商品,如果消費者購買到本身有毀損或是品質瑕疵的商品,可以依「瑕疵擔保請求權」向業者要求退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