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冒犯言論入罪 印度判違憲

網路冒犯言論入罪 印度判違憲

(法新社新德里24日電) 在言論自由擁護人士長期奔走下,印度最高法院今天取消1項爭議法律,根據該法律,在網路上張貼「冒犯性」意見,最高可能吃上3年牢飯。

最高法院說,印度資訊科技法2009年修正案,也就是第66A條款,違憲且限制言論自由。

法官納里曼(R F Nariman)宣讀判決時說:「第66A條款違憲,我們毫不猶豫取消它。」

「大眾知的權利直接受到第66A條款影響。」

最高法院被要求檢視第66A條款的合法性,根據這項條款,傳送「含有極度令人厭惡或具威脅性質」訊息的人,最高可處3年徒刑。

印度金融中心孟買(Mumbai)因為1名地方強硬派政治人物過世而停擺,2名年輕女子在臉書(Facebook)批判此事,2012年遭當局依據第66A條款逮捕。(譯者:中央社李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