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霸凌匿名謾罵 刑責逃不掉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藝人楊又穎日前自殺身亡,家屬稱她不堪網路污衊霸凌。律師呂承翰今受訪表示,在網路匿名謾罵仍有觸法之虞,最重可處2年徒刑。

楊又穎本名彭馨逸,在21日於台中住處自殺身亡,得年24歲。她的哥哥上午代表家屬出面發表聲明指出,「分析她情緒起伏最大原因之一,就是現在網路流行的污衊式霸凌」。

呂承翰受訪表示,雖然網路霸凌不等同於犯罪,但如果言論涉及汙衊、造謠等人身攻擊,仍可能觸犯公然侮辱或誹謗等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

呂承翰指出,即使匿名在網路進行人身攻擊,檢警仍有辦法循線查出散布者,不要心存僥倖以為匿名就可以躲避刑責。

呂承翰提醒,如果遭受網路攻擊謾罵,當事人可以把相關訊息列印下來或截圖儲存,作為將來提告的證據。10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