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校服消失了?

文/張瑞晨(彰化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

校服不會消失,服儀規範應著重教育與引導

隨著社會變遷,民主法治是當今社會發展的主流價值,《教育基本法》第二條也明文指出教育目的包含民主素養、法治觀念、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等。學生的確是未臻成熟的個體,需要較為成熟的師長來引導,成人領袖的引導與領導並非是代替孩子做決定,而應該是在施展教育的過程中,將民主、法治、人權融於其中,一方面尊重學生的個體性,另方面也引導學生學習民主過程的團體決策,讓他們從中了解如何運用自己的權利,但同時也了解要為自己的決策與行動負責。

我們每個人需要從團體生活中獲得安全感與歸屬感,筆者認為校服作為團體服並不會從這個社會消失,甚至校園裡絕大多數的孩子仍會穿著校服(可能不是成套,有混搭)。

而服儀規範是具有教育的功能,只是「去懲罰化」會讓這個規範減少強制功能,但回歸教育本質與意義來看,對於不侵害他人、不破壞秩序的服儀,應要有更多的尊重與教導,我們可以教導孩子在什麼場合適宜何種穿著,絕大多數的孩子會習得較適宜怎麼服儀表現,舉例來說,筆者任教學校的期初校務會議裡,其中一位學生代表本來在班上穿著校隊隊服,但為了出席校務會議還特別穿上整套制服,因為他知道校務會議是個正式場合,穿校服是合適的行為。(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