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鵝場再染禽流感 復養未依規定遭罰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14日電)防檢局今天表示,雲林縣口湖鄉1肉鵝場感染新型H5N2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除撲殺肉鵝2188隻,因該場為復養場,未依規定將禽隻飼養在非開放式禽舍,處以罰鍰。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家畜衛生試驗所13日確診雲林縣口湖鄉1肉鵝場感染新型H5N2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該肉鵝場為半開放式禽舍。

防檢局指出,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接獲檢測報告後,依程序赴案例場執行撲殺作業,撲殺肉鵝計2188隻,並督導業者完成場區清潔及消毒工作,以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防檢局表示,依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案例場應在申請復養日起3個月內,將家禽飼養在密閉式、非開放式的禽舍內,並予維持。

防檢局解釋,這個案例場為復養場且未依前項措施規定將禽隻飼養在密閉式、非開放式的禽舍。

防檢局強調,此案例場除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其遭撲殺的動物及銷燬的物品,依同條例第40條第1項規定,將不予補償。10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