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宅地價稅 可享優惠稅率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8日電)雲林縣稅務局說,符合自用住宅要件的土地,今年度的地價稅,可以享用優惠稅率,但記得要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雲林縣稅務局指出,經常有民眾詢問,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屋所在土地,每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為何仍按照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事實上,只要符合5項要件,並在9月22日前申請,當年度可適用千分之2優惠稅率。

5項要件分別是:1、辦好戶籍登記,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2、沒有出租或營業;3、地上房屋必須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4、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211.75)坪。

5、一處限制,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自用住宅,只能申請一處(如供已成年子女或供父母、祖父母設籍,則不限一處)。

稅務局指出,民眾可以採取網路、書面等方式,或親臨櫃檯辦理都可以,申請核准後,只要條件不變,不必每年再申請,但若是9月22日以後申請,只能從明年開始適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表示,家裡的房子不管是透天厝或是整層的公寓,若是部分當營業使用,部分當住宅使用,也可以向稅務局提出申請,依照建物當住宅使用的面積比例部分,來適用優惠稅率。10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