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條款 董事會決議解散即打入全額交割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7日電)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造成小股東受傷慘重,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決議,未來上市公司只要董事會通過解散議案,即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及分盤集合競價交易。

興航去年11月21日無預警宣布停航、解散,超過1萬名股東套牢,股價自當時的5.2元直落至今天的0.59元。由於過去營業細則中,並未對「解散」有相關處置,證交所董事會今天通過,只要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決議解散的議案,就可以列為有價證券變更交易方法及分盤集合競價交易的事由。

證交所副總經理簡立忠表示,證交所總共罰了興航新台幣203萬元,雖然目前還沒收到興航罰款,但證交所「一定會要到底」,若興航執意不繳,也會登記參加興航清算剩餘款的分配。

此外,證交所董事會今天也修訂營業細則有關重整聲請的處置。若未來上市公司聲請重整,在法院裁定前,因「聲請程序不合」、「聲請書狀所記載事項有虛偽不實」兩個原因遭到裁定駁回,原因聲請重整造成變更交易方法的理由就不存在,有價證券將恢復交易方法。

不過,簡立忠提醒,主要是公司法對聲請重整可能出現程序不符的問題,營業細則因應修改;若上市公司重整或法院裁定或法院駁回,有價證券都是處終止上市。106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