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將源頭管制 降貨櫃超重運風險

航港局昨(二十六)日表示,為落實防止進口貨櫃超重運出港區,本(五)月初已函請國內航商告知國外起貨港我國拖車運能限制,以達源頭管控目標。未來將採「公布櫃重」方式,提供貨櫃拖車業者參考,以利派遣適當車輛拖運,降低貨櫃超重運出港區風險。 本案起緣於中華民國汽車貨櫃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向交通部陳情「進口貨櫃超重受罰,致影響拖車業者生計」相關事宜,基於避免貨櫃車超重行駛道路,危及用路人安全,並影響我國道路橋梁設施安全,交通部以既有道路法規規定不變原則下,要求採源頭管制降低超重問題。 航港局經多次與相關業者、公路總局開會討論,已研議四個對策,除前述「公布櫃重」、「告知國外起貨港我國拖車運能限制」行政作為外,後續並將進行「設置公用地磅」及建立「轉歸責機制」方向努力,以期達成源頭管制,降低進口貨櫃超重運出港區風險之目標。